旅游业是需要长线建设、长期投入的产业,特别在起步阶段和起飞时期,更要依赖高强度的投入。这几年内蒙古旅游业呈现高速发展的喜人态势,但由于起点低、起步晚,产业建设严重滞后、产业发育明显不足。2016年,全区旅游总收入2714.7亿元,排在全国第22位,前21个省份中有20个在3000亿元以上、8个在4000亿元以上。各级都要深刻认识到,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不足,根子在于投入不足,必须解放思想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更多地用市场的办法筹集资金,加大投入力度,支撑和带动旅游业跨越发展、全面起飞。
增加旅游投入,要着力拓宽融资渠道、强化项目支撑。深入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,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,打破行业、地区壁垒,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,优化PPP模式,支持市场前景好的旅游景区和企业发行企业债券、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,支持旅游企业采取项目特许权、运营权、景区门票质押担保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,支持重点旅游企业在境内外上市,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金融支持,营造有利于企业投资兴业的市场环境和服务环境。要把项目作为投资、引资、融资的主要抓手,像抓工业项目那样抓旅游项目,围绕国家政策导向、产业发展趋向和市场需求方向,精心收集、筛选、储备旅游项目,搞好项目设计、包装、策划和推介工作,真正以项目建设支撑和带动旅游业发展。
增加旅游投入,要坚持大招商招大商、育主体壮实体。推动内蒙古旅游业大发展,最终要落到壮大企业上。要突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,把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重中之重,搭建招商周、推介会、博览会、文化节等平台,用好国内国际重大经贸合作和招商推介活动等载体,建立对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、国际知名品牌旅游公司的优先引入机制,鼓励国际国内旅游组织在内蒙古设立分支机构,千方百计引进大企业、大集团、大财团、大旅行社,积极引进和转化国际国内旅游标准、先进技术、管理经验、服务模式,不断提高内蒙古旅游发展的现代化、国际化程度。
坚持引育并举、大小齐抓,支持旅游骨干企业牵头推进企业联合,支持国内外实力强的企业以多种方式参与内蒙古旅游企业改制、改组和改造,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,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,充分发挥大企业的旗舰引领作用;有计划、有重点地扶持一批精专特中小微旅游企业,鼓励专业人员、大学生、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创建新型旅游企业,打造各具特色的中小微旅游企业集群,努力形成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、本土企业和外来企业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拉动旅游起飞的局面。